香港DDG – 離婚 丈夫,獨自撫養孩子。 該怎麼辦?
願你平安,真主的慈悲和祝福。
牧師 想問。
我有 離婚的 和老公有過一次,老公有一次說如果我不回印尼,他就改嫁。 而我老公也很少養活我的孩子,因為我的孩子都在我媽家。
所以,我老公只靠我給孩子供錢。 秋天,我是養我自己孩子的人。
烏斯塔茲就是這樣。 請賜教,烏斯塔茲先生。
Terimakasih。
瓦薩拉穆萊庫姆·瓦羅馬圖拉
問候,富拉納
回答:
ليكم السلام الله اته
WL…
在婚姻中,人們期望的是充滿sakinah(傾向和寧靜)、mawaddah(愛)、rahmah(感情)和長壽直到生命結束的家庭生活。 但有時生活中的問題會讓夫妻選擇分居/離婚。
如果還能修復關係,言歸於好,再續家室方舟也不錯。 但如果很難,無法和好,那就離婚吧。
雖然離婚是允許的,但真主 Subhanahu wata'ala 憎恨它。 來自 Ibn Umar radliyallãhu 'anhuma,先知 shallallãhu alaihi wasallam 說:
أووْغوَضُ الْحولوِ إِلوى اللوّهِ توعوّّو داود الطوّلوداود)
“真主最厭惡的合法事物是 talaq。” (艾布達吾德傳述)
如果妻子被丈夫離婚,那麼她必須經曆三個神聖時期的'iddah 時期。 真主 Subhanahu wata'ala 說:
駛
“離婚的女人應該克制自己,不超過 quru 的三倍。” {QS Al-Baqarah:228}
在這三聖期間,丈夫仍然有權在沒有新婚合同的情況下介紹妻子。 這僅適用於 talaq 1 和 2。 至於talaq 3,兩人無法和解,妻子嫁給非前夫,與新婚丈夫發生性關係,兩人離婚。
如果丈夫在與妻子離婚後再娶另一個女人,那麼丈夫仍然有義務撫養前妻所生的孩子。 這與真主 Subhanahu wata'ala 的話一致:
لِيُنْوِقْ ذُو سَعوٍ مِنْ سوروِِهِ {سور الطلاو: ٧}
“讓有能力的人量力而行”。 {QS At-Thalaq: 7}
這意味著孩子的所有生活費用仍然由父親承擔,只是根據他的經濟能力進行調整。
至於離異父母的年幼子女的監護權,母親有更多的照顧權,儘管撫養費仍由父親承擔。 正如伊斯蘭法彙編中的規定所解釋的那樣:
“在離婚的情況下,照顧未滿 12 歲或未滿 105 歲的孩子是母親的權利。 mumayyiz 兒童的撫養權由孩子選擇其父親或母親作為其撫養權的持有人。 同時,維修費用由他父親承擔。” (伊斯蘭法彙編,第 XNUMX 條)。
如果前夫拒絕供養孩子,那麼這件事情可以向宗教法庭反映,以便合法解決。
願真主減輕我們所有的事務,阿們...
可能有用……
السلام ليكم الله اته
由 Ustadz Very Setiawan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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