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指南

BMI /家庭工人指南

對於外籍家庭傭工(PRT)

我的簽證什麼時候到期?
當您到達香港時,將會復制您的護照,說明您將被允許留在這裡多長時間。 如果您以外籍家庭傭工的身份來香港獲得新工作合同,則您的居留許可通常為兩年。 但是,如果您在該國休年假後來香港繼續工作,則必須注意護照上的居留許可限制,該限制是官員在抵達時剝奪的。

警告:
1.不要誤解,並認為合同中包含的日期是您的工作的結束日期。 正確的住宿期限是護照上的期限。

2.請勿違反規定的居住證(逾期)。 您可能會被判入獄和罰款。 任期屆滿後,您也可能被驅逐出香港。

重新進入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非常住居民(包括外籍家庭傭工),任何國籍和護照類型的持有人
無需向香港申請重新入境簽證(重新入境簽證)
香港,如果他們在居留許可期限內返回,並且
授予他居留證資格的情況沒有改變。

延長工作簽證
如果您的僱傭合同已終止(“合同到期”),則可以與同一雇主或新雇主一起申請合同延期。 在通常情況下,您必須在僱用合同終止後返回原籍國,並從新合同開始申請簽證返回香港。 您必須填寫針對外籍家庭傭工的簽證延期申請表[表格No. ID(E)988A]和外籍家庭傭工的申請[表格編號ID(E)988B)。

如果情況不允許您返回家園等待
舊合同終止後,經雙方同意,可以簽訂新的就業合同
與您的雇主一起,您可以申請延長您的居留許可。 您
必須填寫外國家庭傭工的簽證申請表/居留許可[表格號 ID(E)988A)。

在申請時,居留許可的延期通常不超過一年,可以由移民局局長支付簽證延期費來延長。 您必須在簽證期限的一年內安排回國旅行(不受簽證費用和根據所授予居留許可的有效期的限制)進入香港以完成合同。

要延長工作簽證,您需要雇主的來信和原始的新僱用合同。 有關此申請的詳細信息,請參閱移民局發行的“國外僱用家庭傭工指南” [ID(E)969]和“國外僱用家庭傭工快速指南” [ID(E)989]。 在護照中規定的簽證到期日後的四個星期內,輸入您的工作合同簽證延期申請: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6號入境事務大樓7樓入境事務處外籍家庭傭工組

居留權

如果您被允許進入香港擔任合同工
或家政工人,您將無權獲得居留權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將居留許可從勞動改為
通常不允許投保狀態。

對於外國工人
如果您是在其他勞工計劃中作為外籍勞工來香港的,請申請延期工作簽證或延期居留(在有效期滿四周內)至:

入境事務處優質移民及內地居民組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9號入境事務大樓7樓11

信息
有關移民問題,請聯繫:
入境事務處新聞聯絡處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2號入境事務大樓7樓
電話:2824-6111的
產品傳真:2877-7711
電郵:enquiry@immd.gov.hk
網址:www.immd.gov.hk

投訴投訴
如果您對移民局的服務不滿意
請聯繫:

  • 該地方的主管人員; 要么
  • 致電2829-4141或2829-4142,致電服務單元; 要么
  • 致首席移民官(管理審計)
  • 郵寄至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的地址; 要么
  • 電郵至enquiry@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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