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新聞香港

自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簽訂工作合同需要家人書面批准,村長或盧拉知道

DDHK.ORG- 政府 印尼 發布了關於簽署印尼移民工人僱傭合同要求的新政策,包括那些在 也就是說,必須有丈夫、妻子、父母或監護人的同意,並且必須被村長或盧拉知道。

這是印度尼西亞共和國 (KJRI) 香港總領事館於 11 年 2021 月 XNUMX 日星期六通過其官方 Facebook 頁面宣布的。 該政策適用於續簽僱傭合同的人和更換雇主的人。

“要續簽工作合同(renew)或更換雇主(transfer)的印尼農民工需要提供村長或當地lurah認識的丈夫/妻子/父母/監護人的批准信副本。 批准函格式可在以下鏈接下載: https://bit.ly/surat1jan22,”印度尼西亞駐香港總領事館寫道。

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解釋說,丈夫或妻子的批准信是給已婚農民工的。 而父母或監護人的批准信是給那些未婚或未婚的人的。 總領事館聲稱,這項最新政策是基於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保護局 (BP2MI) No. 01 年 2020 月。

“BP2MI 條款的目的和目標是確保 PMI 繼續受到保護,並獲得家人的全力支持,以便在安置國工作。 該規定適用於所有安置國家,包括香港。”

批准函以信件副本的形式就足夠了,即照片或掃描件的形式。 原信件不需要寄往香港。 “該規定自 1 年 2022 月 XNUMX 日起生效,”印度尼西亞駐香港總領事館寫道。

與此相關的是,在香港的印尼社區中,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向兩名代理協會的負責人發出了信件。 即,PPTKI香港有限公司協會主席,先生。 張傑曼; 印尼技術人才安置公司(港澳)有限公司協會主席林戈·王。

這封信的日期為 10 年 2021 月 XNUMX 日,由總領事 Ricky Suhendar 簽署。 “關於這些事項,在提交 PMI 工作合同續簽(續簽)和/或 PMI改變雇主(轉移)到印尼駐香港總領事館的工作合同,”總領事瑞奇在信中寫道。

截至週三(15/12/2021),印度尼西亞駐香港總領事館在其官方頁面上上傳的有關此政策的評論已收到17萬條評論。 不少網友紛紛表示反對。

“對不起,總領事先生和他的團伙。 你感受國家外彙的英雄是不夠的,現在不是保護他們,而是想讓公民變得更加複雜。 請重新考慮並退出,先生。 對不起,別擔心,你們是一夥腐敗分子,所以壓迫只和你們膨脹的肚子有關。”戈拉斯爾頻道在評論欄中寫道。

與此同時,一個名為 Banu Wati 的賬戶寫道:“政策並不明智。 % #TOLAKKKKKKKKKKKK。”

在公告帖的評論欄中,許多人寫下了哈希標記或標籤#REJECT。 [DDHK新聞]

還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