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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年的債務還清了金錢的過去還是現在的價值?

DDHK.ORG- 數十年的債務還清了金錢的過去還是現在的價值?

和平與上帝的憐憫和祝福

Ustadz,請賜教。

甲已經死了十幾年了,欠乙的債,現在丙出現,是為了還清已故甲欠乙的債。

問題是,債務是根據 A 一生的價值還是今天計算的?

謝謝你,烏斯塔茲。

問候,富拉納

回答:

ليكم السلام الله ات

比斯米拉……如果有人在還債的情況下去世,繼承人有義務償還債務。 甚至債務的清償和/或遺囑的履行也必須優先於遺產的分配。

Allah Subhanahu wata'ala 說:

اۤ {سورة النساء: }

“在(履行)他們的遺囑或(並在支付)債務之後。” {Surat an-Nisa':12}

但是,如果還有其他人不是繼承人,但想還清死者的債務,那麼那個人就是真正的高尚的人,因為他免除了某人的債務。

但問題是,如果一個人的債務自從死者/啊借來之後很長時間沒有還清,或者長達十幾年,甚至債務已經死亡的人。 那麼,償還債務是和當時的錢一樣,還是必須調整到還清債務時的貨幣價值? 考慮到金錢會不時經歷通貨膨脹(名義價值下降)。

如果債務是第納爾(金幣)或迪拉姆(銀幣)的形式,那麼如果是第納爾或類似的迪拉姆還款,那麼這絕對是價值並且考慮到內在價值(附加價值)可以避免高利貸到對象)往往會不時保持穩定。

但是,如果第納爾和迪拉姆以外的債務在現代就像紙幣,那麼它們的價值往往會不時經歷通貨膨脹。 因此,如果長期債務的償還首先保持在名義價值,當然這對提供債務的一方來說是不公平的。

確實,有學者要求將第納爾和迪拉姆以外的貨幣債務的支付調整為債務償還時的價值,無論是向上還是向下。 他是阿布·優素福,伊瑪目阿布·哈尼法的弟子。

比如A人在100.000年向B人借了2006印尼盾,然後A人在100.000年將2022印尼盾的債務還給B人,當然100.000年2022印尼盾的名義價值比2006年要小。

如果發生的通貨膨脹非常大,那麼償還債務時必須調整到名義上的債務。 但是,如果通貨膨脹只是一點點,那麼還款可能還是按照還債時的名義。

但是,強烈建議改善債務償還。 這意味著如果債務在債務開始時能夠或提供更多無條件價值,則必須立即償還債務。 因為如果債務開始時有條件是不允許的,因為它包括高利貸。 正如先知 sallallaahu 'alaihi wasallam 所說:

ارَكُمْ اءً (متفق ليه)

“的確,你們中最優秀的人,就是那些在還債的時候做得很好的人。” (布哈里和穆斯林傳述)。

瓦拉胡(Wallâhua'lambish-showâb)。

可能有用。

السلام ليكم الله اته

...

(答复:Ustadz Very Setiyawan,Lc。,S.Pd.I.,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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