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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信者的待遇的規定

DDHK.ORG- 在伊本·穆夫利赫 (Ibn Muflih) 的 al-Adab ash-Syar'iyyah 一書中提到,謝赫·塔奇尤丁 (Sheikh Taqiyyuddin) 說:“如果猶太人或基督徒在醫學領域有經驗並且可以信任,那麼他是值得的,可以被要求幫助和給予藥物。 我們也可以把東西託付給他,和他建立關係。

真主 swt 說(Surat Ali 'Imran [3]: 75):

“書人之中,有一個人,你託付給他巨額財富,就會歸還給你; 其中有一個人,如果你把第納爾託付給他,他不會還給你,除非你總是要求它。”

在聖訓中說,當他移民到麥地那時,先知從古萊氏異教徒那裡僱傭了一個人作為嚮導。 此外,他還將自己和財產託付給了那個人。

Khuza'ah 部落是穆斯林和非穆斯林先知的間諜。

在一個敘述中,真主的使者曾命令哈里斯·本·卡爾達成為一名醫生,而他是一個異教徒。

如果我們仍然可以向穆斯林醫生尋求治療,那麼當我們將財產委託給穆斯林同胞並與他們互動時,法律是一樣的。 這意味著我們不能從穆斯林醫生轉變為非穆斯林醫生。

如果我們需要一位真正值得信賴的財務主管,即使他不信教,也會去看專家醫生,這是允許的,而不是被禁止的。 就算我們能和他爭論,但以一種和藹禮貌的方式,會更好。

真主 swt 說(Al Ankabut [29]: 4):

“不要與有書之人爭論,除非以最好的方式。”

關於 Sulhu Hudaibiyah (Peace Hudaibiyyah) Abu Khaththab 說,Rasulullah 從 Khuza'ah 派了間諜,從他那裡得到了很多信息。

這表明,只要醫生提供的信息不包含任何疑問,就可以從不相信自己所患疾病類型和治療方法的醫生那裡獲得信息。 [摘自 Fiqh Sunnah,作者 Sayyid Sabiq] [DDH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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