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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蘭正式禁止面紗

任何人誰戴著面紗(布爾卡/面紗),帽子,或紗籠,涵蓋了除鼻子和眼睛或誰整個臉部穿的是整體覆蓋頭上的頭盔,需要繳納罰款。 這是上週五(27/1)通過了荷蘭內閣布爾卡禁令的摘錄。

荷蘭廣播電台民政事務利斯貝思·施皮斯部長表示,戴面紗的禁令是“非常重要”,讓每個人都可以在公眾所知。

荷蘭是繼法國和比利時之後歐洲第三個禁止使用面紗的國家。 自2005年以來,反伊斯蘭政客蓋爾特·懷爾德斯(Geert Wilders)一直在採取行動禁止在議會中使用面紗,並於2011年XNUMX月生效。

在清真寺或宗教場所,仍允許穆斯林婦女戴面紗。 出國旅行的人也可以戴面紗,但前提是他們必須在機場候車室。 (Mel / Rnw.nl / ddhongko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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