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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工人專業天課法

香港DDG – 移民工人或工人的專業天課 海外 例如家政助理、保姆、司機等。有什麼規定? 是全部 職業 服天課? 看一下這個。

在這種情況下,Sheikh Yusuf Al Qordhowi 提到了幾個專業天課的例子 義務天課,例如醫生、建築師、藝術家、裁縫、木雕師等。

他用術語來指代作品 人民報 (職業)。 Sheikh Yusuf Al Qardhawi 並未明確將移民工人包括在內,但從 al mihan al hurroh 的標準來看,移民工人,尤其是在 香港,台灣和新加坡被列入專業。

這是因為他們每個月的工資標準都很高。 例如,香港外來務工人員的最低工資為4.110港元,相當於6.500.000萬印尼盾。 這意味著他們的薪水相當於印尼最低的經理或工作10年以上的公務員。

這個數字是淨值,因為食物、飲料和住宿是僱用農民工的人的責任。

2015 年 2.5 月宣布加薪 4.110%,這意味著從每月 4.210 人增加到 XNUMX 人。 更不用說通常雇主更願意兌現的膳食津貼也增加了。

這樣一來,一名外來務工人員每天可按需領取960多港元。

基於這些事實,香港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高於印尼的平均僱員或僱員。

如前所述,他們每月至少收到 6.500.000 印尼盾。 如果按12個月計算,他們一年的總收入是78.000.000萬印尼盾。

當換算成黃金價值時,這個數字是僅 2 克黃金的 zakat maal 的 85 倍多。

如果黃金的價格是每克 500.000,那麼 85 克就相當於 42.500.000 印尼盾。 因此,移徙工人有義務通過兩種方式支付天課,首先,在每年年底以天課形式支付,金額為年總收入(2.5)的 78.000.000%,即 1.950.000 印尼盾。

第二,每月發放專業天課,即月收入(2.5)的 6.500.000%,即 162.500 印尼盾。

這個數字相對於工資總額來說是非常小的,這才相當於每個月一個上網包,還等什麼,來施捨吧。

印度尼西亞烏里瑪委員會 (MUI) 3 年第 2003 號關於收入天課的法令進一步強化了這一點,該法令決定:

一、總則

在此法特瓦中,“收入”的意思是任何以合法方式獲得的收入,如工資、酬金、工資、服務和其他收入,既包括常規收入,如國家官員、僱員或僱員,也包括非常規收入,如醫生、律師、顧問等,以及來自其他獨立工作的收入。

2.法律

所有形式的清真收入都必須繳納天課,條件是在一年內達到 nishab,即 85 克黃金。

3. 發放天課的時間

一種。 如果收入足夠 nishab,可以在收到時發放收入 Zakat
b. 如果沒有到達 nishab,則收取一年的所有收入; 如果淨收入足夠 nishab 則發放 zakat

4. 天課收入水平為2,5%。

阿拉最了解。 [DDHK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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