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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I咨询:我的义务是什么?

问: 作为香港的外籍家庭佣工(PRT),我有什么义务?

Jawab: 为了了解他们在香港作为外籍家庭佣工的义务,印度尼西亚移民工人必须阅读标准的就业合同(ID 407,工作合同文件通常为绿色)。

根据香港劳工处发布的《外籍劳工实用指南》,以下是工作合同中某些规定的摘要,特别是有关在香港的外籍家庭佣工的义务:

家政工人的工作期限为2年。 如果终止雇佣合同,家庭佣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向雇主提交书面通知(一个月通知)。 如果不给 一个月通知,家庭佣工必须将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钱分给其雇主。 家庭佣工还必须书面通知移民局局长和复印件 一个月通知 自他的工作合同终止之日起7天内。

家庭佣工仅允许为雇主工作,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点以及雇佣合同中规定的任务。

家庭佣工不得为其他雇主工作,从事其他类型的工作或在另一地址工作和生活。

不允许家庭佣工执行驾驶机动车辆的职责。 [增强现实]

待续...(我有什么权利?)

另请参阅:

PMI咨询:我有什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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