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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正式禁止面纱

戴面纱(burka / niqab),帽子或纱笼遮住整个脸部(鼻子和眼睛除外)的人,或头戴头盔遮盖整个头部的人,均需支付罚款。 那是荷兰内阁在星期五(27/1)通过的布尔卡禁令的节选。

荷兰广播电台内政部长莱斯贝斯·斯皮斯(Liesbeth Spies)表示,禁止使用面纱“非常重要”,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在公众场合广为人知。

荷兰是继法国和比利时之后欧洲第三个禁止使用面纱的国家。 自2005年以来,反伊斯兰政客盖尔特·怀尔德斯(Geert Wilders)一直在竞选禁止在议会中使用面纱,并于2011年XNUMX月生效。

在清真寺或宗教场所,仍允许穆斯林妇女戴面纱。 出国旅行的人也可以戴面纱,但前提是他们必须在机场候车室。 (Mel / Rnw.nl / ddhongkong.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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