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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以為未付的加班費支付零嗎?

雇主可以為未付的加班費支付零嗎?

題:

Assalamualaikum, 牧師。

我想問一下。 我的老闆很好。 但是,當我在2020年26月獲得薪水時,我本應該在XNUMX月XNUMX日獲得加班費,但沒有得到。

他說這不是家政工人的假期。 同時,我的朋友們得到了它,並說這是一個家庭工人假期。

我要問的是,我掌握著老闆的零用錢,這很多。 當涉及購物時,雇主從不要求計算,也從不要求總額。 因此,購物時,我可以自由使用這筆錢,無論是什麼,不限。

因為我很想問26月26日的加班費,我可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我的權利從XNUMX月XNUMX日的加班費中扣除嗎?

謝謝你,烏斯塔茲。

薩拉姆

富拉納

回答:

Wa'alaikumussalam warahmatullahi wabarakatuh。

基本上,工作是聖戰,因為它包括一個人為獲得資產而為以後分配給他的家人而作的努力。 沒有一項工作可以毀,審判或冒險,特別是在遠離自己國家的國家工作。 當然,我們必須準備面對許多差異。

雇主或雇主有義務按照協議提供薪水權,甚至沒有拖延的權利,因為阿卜杜拉·本·烏馬爾RA曾有聖訓說先知穆罕默德說:“在汗水幹ries之前,先給工人工資。” (由伊本·馬傑(Ibn Majah)聲明。

這意味著必須立即完成給予工人工資的權利,並且如果有能力的話,也不能拖延工資。

至於在雇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佔用其部分資產的問題,由於他沒有依法提供適當的薪水,因此不歸為小偷,因為他獲得了他的權利。 這是根據辛登·本特·烏特巴(Hindun bint Utbah)的故事向先知穆罕默德抱怨她的丈夫阿布·蘇菲揚·本·哈布(Abu Sufyan bin Harb)st小氣,以致他無法為家人提供適當的生活。 拉蘇拉還說:“充分服用(與麥盧夫一起)給您和您的孩子服用”。

但是,如果雇主沒有按照協議履行工資,那麼最好讓我們妥善解決,以使參與其中的各方參與尋找出路的辦法來解決。

真主最了解,比什沙布。

薩拉姆!

回答者: Ustadz Very Setiyawan,Lc。,S.Pd.I.,MH

編者註: 香港有12個公眾假期,這也適用於印尼移民工人作為家庭工人。 名稱,法定假日。

在2020年,這些假期之一,即25月25日的重陽節週年紀念日,恰逢週日/週日/週日。 這意味著,如果印尼移民工人通常在周日休息/每週休息,那麼如果他在2020年XNUMX月XNUMX日休假,則有權休假。

那重陽節放假的權利呢? 自動,轉換到26年2020月26日,星期一,並且仍必須由雇主提供。 如果雇主根據香港的規定在XNUMX月XNUMX日繼續工作,則雇主必須將其休息日改為另一天。

但是,如果每週的節假日不是星期日,則是在25年2020月XNUMX日,則是放假,這意味著該日期的節假日是在重陽節放假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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