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DHK.ORG- 2020 年 XNUMX 月,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保護局 (BP2MI) 頒布了 09 年第 2020 號關於豁免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安置費 (PMI) 的條例。 正如官方 BP2MI Facebook 頁面上發布的那樣,該法規於 12 年 2021 月 XNUMX 日開始實施。
由 Benny Rhamdani 領導的機構聲稱,BP2MI 法規編號 09/2020 是實施零成本計劃或免除海外 PMI 安置費的基礎。
其考慮之一是,頒布本條例的目的是,“執行 30 年第 2 號法律第 18 條第 (2017) 款的規定,保護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不能負擔安置過程中的成本。”
DDHK News在多個系列文章中發表了10篇該條例所包含的文章。 這是 3 個帖子中的第三條 (6)。
第3條
[1] 不得向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收取安置費。
[2] 第 [1] 段所述的安置費,形式如下:
- 出境票;
- 往返票;
- 工作簽證;
- 僱傭協議合法化;
- 工作培訓;
- 工作能力證明;
- 公司服務;
- 護照更換;
- 警察證明;
- 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社會保障;
- 家庭健康和心理檢查;
- 如果某些國家/地區需要,則進行額外的健康檢查;
- 從原產地到印度尼西亞出發地的當地交通; 和
[3] 第[1]段中提到的印度尼西亞移民工人由職位類型決定:
- 管家;
- 保姆;
- 老年看護人(老人);
- 廚師;
- 家庭司機;
- 花園護士;
- 保姆;
- 看門人;
- 田間/種植園工人; 和
- 移民漁船船員。
[4] [2] 字母a、字母b、字母c、字母d、字母g、字母h、字母i、字母j、字母k、字母l、字母m和字母n所指的安置費由雇主。
[5] 第[2]段e和f中提到的安置費用由地方政府承擔,可以與政府和/或私營部門擁有的認可教育機構和職業培訓機構合作。 (續) [DDHKNews]